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理事会在乌兹别克斯坦召开
发布时间: 2013-04-01 浏览次数: 28

 

理事会会议现场。中国经济网李垂发/摄

 

 

新任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主任张新枫出席会议。中国经济网李垂发/摄

 

    中国经济网中亚3月30日讯(记者李垂发)2013年3月29日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部举行了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理事会第22次例行会议。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批准了上合组织部成员国主管机关打击招募在本组织成员国境内服刑人员参加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组织活动的联合措施。

    为加强上合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合作,会议找准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措施、法律文件、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教学资料和专业书籍,以及用于恐怖主义活动及武装恐怖组织的爆炸装置(或爆炸物)、武器、弹药、有毒物品及其他物质的统一清单条例。

    通过了打击国际恐怖组织边防问题专家组工作计划。

    为与国际组织加强反恐合作,通过了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与独联体反恐中心大型活动安保合作议定书草案。

    通过了关于研究举行加强信息安全合作国际研讨会的决议。

    通过了成员国地区反恐机构理事会提交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审议的地区反恐机构2012年工作报告。会议听取了地区反恐机构执委会主任张新枫关于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0-2012年合作纲要》的报告和关于落实地区反恐机构理事会决议的报告。

    高度评价了地区反恐机构执委会2012年所做的工作。

    为表彰个人在开展反恐机构工作和加强成员国主管机关合作方面所做的贡献,理事会为成员国主管机关和执委会相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理事会荣誉证书》。

    会议还就组织、干部、和财务问题通过了一系列决议。

    会议一致通过,本地区反恐机构理事会下次会议将于2013年9月20日在俄罗斯举行。

    举行了地区反恐机构执委会主任张新枫的就职典礼。上合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副部长阿里波夫和其他各成员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参加了此项活动。

    本次理事会在务实和建设性的气氛中进行。

 

 

上合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出席会议。中国经济网李垂发/摄

 

 

中国公安部部长助理李伟率团出席会议。中国经济网李垂发/摄

 

 

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办公大楼。中国经济网李垂发/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