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系列法律批准集安条约组织相关协议
发布时间: 2012-03-16 浏览次数: 23

    人民网阿拉木图3月16日电  (记者 李中海)15日,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签署了一系列法律,批准了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框架下的相关协议。

  根据《修改1992年5月15日集安条约成员国军技合作基本原则协议的第三议定书》,集安条约组织框架下的军技合作除用可兑换货币结算外,也可使用卢布进行结算。

  根据《集安条约组织集体安全部队地位的协议》,只有在成员国提出正式申请的情况下,才可向申请国派出集体安全部队,且必须符合申请国法律的规定;集体安全部队的派驻、任务、组成、人数、指挥体系及驻扎地以及驻扎时间应由集体安全理事会做出决定。

  同日,哈萨克斯坦议会上院还批准了《保障集体安全部队装备和军事技术的技术和信息兼容性的议定书》。

  集安条约组织的上述协议是2010年12月10日在莫斯科签署的,经成员国批准方可生效。(人民网)